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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中的“四种金” 都是哪四种金?

更新时间:2021-06-10 15:10:43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12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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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购房中的“四种金” 都是哪四种金?
  导读:新房或者二手房,很多人都会被合同中的“金”搞混了,那么购房合同中的四“金”是什么呢?我们一起来看看!

  1、定金:定金与其他三种大的不同在于,定金是一种规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签订双方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。在商品房交易中,买家履行了合同,定金一般就作为房款的一部分,如果买家没有履行合同,定金就会被当作对于开发商的赔偿,毕竟为你出了许多的人力物力,但如果是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就要双倍的返还定金。所以定金作为一种履行合同的担保,一般而言买房反悔是不退的,除非你能找到卖房身上的原因。
  2.订金:与定金相比,订金就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了。订金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,不具备担保作用。所以不论是买家还是开发商中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,订金都是要退的,但是这并不说明两方不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。从此看来,订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。

  3.认筹金:与以上两种意向金相比,“认筹金”更像是一种购房者诚意的提现。向开发商交了“认筹金”之后,可以享受到优先购买和给予优惠的福利。交了“认筹金”之后,等到开盘时可以优先选择房屋,如果没有选择到自己心仪的房屋,开发商则需要将“认筹金”全数退还。“认筹金”可以说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。当购房者选到房子的时候,认筹金一般会转换为定金或是订金,这种情况下,“认筹金”的规范程度不高。
  4.诚意金:诚意金一般出现在二手房交易当中,使二手房交易法律不健全的产物。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一种可以体现信任的方法,所以需要诚意金来保障交易的进行。由于诚意金并不规范也不是一种法律上的概念,所以作用微乎其微,也是可以全额退还的。
  总结:目前买房涉及的四种“金”为:定金、订金、认筹金、诚意金。那么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,供大家置业作参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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